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2024-12-0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测试系统
2.2交货地点:长春汽车检测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3013号)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
系统名称 |
主要构成 |
数量 |
类型 |
备注 |
1. |
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合规测试系统 |
机柜 |
1个 |
硬件 |
|
2. |
便携式测试工具箱 |
1个 |
硬件 |
||
3. |
数据安全合规测试服务器 |
1套 |
硬件 |
定制服务器 |
|
4. |
汽车数据脱敏检测平台服务器 |
1套 |
硬件 |
定制服务器 |
|
5. |
匿名化试验记录设备 |
1套 |
硬件 |
匿名化试验过程中同步记录车辆周边环境。 |
|
6. |
数据安全测试集成管理平台 |
1套 |
软件 |
对标准中“个人同意”、“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存储”等要求进行测试,建立测试管理流程及测试方法。 |
|
7. |
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测试系统 |
1套 |
软件 |
实现测试流程管理、数据展示及匿名化结果统计及标注过程管理等。 |
|
8. |
硬件测试应用工具集 |
1套 |
硬件 |
实现测试功能所需的各类硬件集合。 |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达用户现场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单位:元)详见下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限价(元) |
1 |
数据安全合规测试系统 |
套 |
1 |
1160000 |
2 |
数据匿名化测试系统 |
套 |
1 |
184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签订合同的业绩,应至少提供3份车端信息安全或数据安全的测试设备或技术服务业绩。
合同要求: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货物或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供货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
1、 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 技术协议书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23:00时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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