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川市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利发改审批〔2018〕17号、利发改审批〔2020〕2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二组、四组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363.3㎡,总建筑面积约9213.11㎡,其中炉渣处理车间约6768.75㎡、综合楼约1139.36㎡、辅助用房约195㎡、门卫室一约15㎡、门卫室二约15㎡ 、仓库约108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1
合同估算价:685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完成过 1 项 建筑工程(建筑总承包)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 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 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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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