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前湾新区“三线五美”城市公共艺术项目(高速东西出口等六处)招标公告

2024-12-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三线五美”城市公共艺术项目(高速东西出口等六处)

2.2项目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采购雕塑6个,节点1位于庵东高速西出口与杭州湾大道东北角,为高速西出口形象提升;节点2位于庵东高速东出口与兴慈大道东侧,为高速东出口形象提升;节点3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与十一塘高速交叉口东南方向,为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东侧形象提升;节点4位于杭州湾大道与海信路交叉口东北角,为杭州湾大道省级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节点5位于杭州湾湿地滩涂(高铁东侧,跨海大桥西侧),为宁波前湾新区湿地滩涂公共艺术设计;节点6位于兴慈四路与十一塘江东北角,为十二塘未来产业板块门户形象提升,总投资约35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4597451 元。

2.5招标范围:雕塑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制作、安装、现场艺术、技术指导,绿化、基础、泛光照明、智能控制等工程设计及施工,穿越杭州湾跨海大桥施工方案论证及手续办理,雕塑及照明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交货期:节点2、节点4、节点6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招标人验收,节点1、节点3、节点5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雕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委派。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雕塑设计、制作的单位,联合体中承担绿化、基础、泛光照明、智能控制等施工的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至2024年12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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