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基于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的供热管线综合智能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研发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4-12-10

1. 招标条件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基于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的供热管线综合智能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研发与应用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2 规    模: 4×350MW+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基于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的供热管线综合智能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研发与应用招标。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福州分公司。

2.5 服务期限: 2年,预计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2.6 招标范围: 为解决供热管道的长距离故障点定位不精准,管道形变预警不及时等问题,本项目将综合采用拉曼散射的分布式温度传感技术以及布里渊散射的光时域反射和光时域分析技术,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具有业界先进水平的多参量分布式光纤传感器,并对智能光纤传感应用软件进行设计研发,提出了一种利用分布式光纤进行多参量智能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结合供热管道的敷设环境、材料部件以及结构特征,实现实时监测供热管道的蒸汽泄漏、位移形变信息,将传统的点状式的单一设备监测手段向连续性、智能化的综合在线安全监测系统进行转变。同时提供大量在线监测数据,为全面了解供热管道运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提升安全管控水平,保障本质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DJ1和DJ2和DJ3)、定期检验(DD1和DD2和DD3)资质(需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光纤传感技术在承压设备上应用相关的科研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光纤传感技术在承压设备上应用相关的科研任务书业绩,需附任务书复印件(任务书至少包括反映任务书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结题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成果鉴定报告(需提供在知网https://www.cnki.net/、万方https://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https://www.cqvip.com/上项目成果检索情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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