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移动西安分公司高新一路园区中央空调1、2号机组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0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更换高新一路中央空调1、2号机组设备并安装调试。主要包括中央空调机组设备供货,原有系统接口改造、机电安装、吊装、电气施工、拆除清理等施工服务。

本项目预算金额351.01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更换高新一路中央空调1、2号机组设备并安装调试。主要包括中央空调机组设备供货,原有系统接口改造、机电安装、吊装、电气施工、拆除清理等施工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供货安装及整体调试。

交付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买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合同签约模式:本项目签订单项合同,合同金额按中标价格签订。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51.0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空调主要配套设备

2

标包1

暖通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机构)或中国计量认证资质机构(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台机组的制冷量不小于2326kW)检测报告。

2.4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销售类似项目业绩。如为制造商投标,只认可制造商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销售类似项目业绩;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和被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销售类似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制造商和投标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单项合同以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无上限金额,则以框架合同对应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

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面等;

②订单(或结算单)须由甲方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或结算单);

③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 被责令停业的;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6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 本项目允许代理参与。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设备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当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仅接受设备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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