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设6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报价人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的《关于印发220kV及以上系统并网电厂继电保护涉网安全全过程管理表单(试行)的通知》(总调继〔2020〕23号)与《关于开展2024年南方区域涉网二次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总调办〔2024〕20号)中附件1:继电保护涉网安全检查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并网全过程继电保护涉网风险排查治理,做好项目涉网安全全过程管控,并向调度机构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以满足项目并网要求。
2.2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
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报价人须具有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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