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吕家坨矿厂区软化水系统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24-12-10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软化水系统 |
软化水系统 |
套 |
1 |
吕家坨矿 |
制造厂 |
特别说明:该表“参考规格型号”栏中所列内容,除注明的“原装进口”、“进口组装”、“进口品牌”必须满足外,其它所列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要求为准,选用相应规格型号产品进行投标,但投标产品性能应当优于或相当于参考规格型号产品所能达到的要求和标准。
四、交货时间及付款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商务合同及技术协议签订单位: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开滦集团内部制造厂家的法人分支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公告“三、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相应包段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若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则不受此限,但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外制造厂家授权国内总代理商(或办事处)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影印件);若非国内总代理商(或办事处)投标的,还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商(或办事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若投标货物为国内生产,中间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出具的授权文件(原件)。
(三)投标产品必须具有成功使用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业绩的合同原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和售后服务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五)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产品纳入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属于特种设备的,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国家规定需要进行3C强制性质量认证的机电产品,应具备有效的3C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4日17:00。
八、投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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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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