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1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 招标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

3. 招标编号:2024

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西藏华泰龙施工现场。

5.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供应完成。

6.招标范围:2辆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是车辆采购招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一个中标价、择优选择一个中标人。对于以上招标范围,招标人有随时增减的权利,风险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的生产商或有授权的经销商(不限区域),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与中国黄金集团(含下属单位)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无直系亲属;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拟投标车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工信部车辆申报产品。

2.车辆配置应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标准,配置行车记录仪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4日15: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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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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