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检票闸机、引导显示屏、手持检票机和广播系统信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2024-12-10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临河运营维修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检票闸机、引导显示屏、手持检票机和广播系统信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检票闸机、引导显示屏、手持检票机和广播系统信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业务,具有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闸机、手持检票机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和现金流量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5名及以上稳定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从业经历、技术职称资质、从事本次招标业务的相关专业资质(包括专业受培训及取得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培训证书等情况)。 3.物资、设备配件基本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符合设备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符合设备整机工作所需性能技术要求。具有实名制验证验票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书。 4.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且纳税记录良好。 5.注册资本或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6.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与谈判单位在谈判文件中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你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8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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