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龙盘项目管理-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龙盘项目管理-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盘建设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6号

2.2 项目规模:按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CHDTDZ010/23-QT-06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有关规程规定,开展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按照《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水电规安办[20070004]号)编制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稿),取得书面评审意见,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提交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定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LP水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水电或抽水蓄能项目(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安全预评价项目。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1 09:002024-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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