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特高压变压器及电抗器生产提升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Y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五)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广域眼底成像系统,主要用于新生儿(含早产儿)、婴幼儿、儿童全眼科(包括眼底、角膜、眼外等部位)成像外部结构及眼底照相和检查;配置要求(见下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主机

1

含检测手柄

2

医用监视器

1

 

3

图像处理工作软件

1

 

4

电脑

1

包含显示器、主机、鼠标、键盘、正版软件等

5

彩色激光打印机

1

彩色照片打印机,配照片打印纸≥5盒(每盒≥100张)

6

设备台车

1

 

7

脚踏开关

1

 

(六)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七)免费质保期:整套设备质保5年,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具备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若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设备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9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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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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