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制丝设备改造—四平卷烟厂2024年切片机技术协议项目(2024.01-2025.12)招标公告

2024-12-11
项目名称:制丝设备改造—四平卷烟厂2024年切片机技术协议项目(2024.01-2025.12)

预算金额:259.353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353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四平卷烟厂2024年购置一台切片机配套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备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备货,施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2.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2.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2.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6《守法诚信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2.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