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公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4-12-112025-2027年公车租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公车租赁
工程项目名称:2025-2027年公车租赁
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生产经营和日常事务办理用车,向车辆租赁公司租赁三辆广汽传祺M8商务车车辆。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2025-2027年公车租赁 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③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2项已完成的七座商务车车辆租赁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日期页)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完成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