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弋阳县弋阳县峦山峰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弋阳县峦山峰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273481

24年弋阳县峦山峰建筑用砂岩矿出让前期工作

1

17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格式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是中小微企业,(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1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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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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