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井下可视化打捞工具配件等一批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2024-12-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油测井井下可视化打捞工具配件等一批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招标项目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段,种类13项,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80.955万元/年(不含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在境内工作地点。

2.3 交货期:在接到买方订单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2.5 质量保证期: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

2.6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或承兑汇票。

2.7 供货方式:代储代销供货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同时具备两项要素:1. 厂房:提供投标人租赁发票或购置发票或产权登记证明或使用证明(地方政府(含政府派出机构)文件或经公证的产权人受让或使用证明)。2.设备:提供投标人标的物生产相关设备加工中心及车床的购置发票或资产评估证明。)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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