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园林和市政管护中心2024年年底至2025年年底盆花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4-12-11项目名称:吉安市园林和市政管护中心2024年年底至2025年年底盆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0元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及要求 |
评分方法 |
吉购2024F001300400 |
吉安市园林和市政管护中心2024年年底至2025年年底盆花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最低评标价法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发生量×单价控制价×中标综合折扣率(实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业,盆花培育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0:00至2024年12月20日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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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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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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