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2025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2025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新开工项目及续建工程建设和已投产场站生产保障需要,拟通过采购劳务外包服务形式完成技术支持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预计2025年度劳务外包人员67名,其中办事员岗位6名、车辆驾驶员32名、专业工程师1名、资料8人、后勤服务人员20名。

工作地点有公司本部、集控中心/检修中心、区域中心站及公司下属各场站、在建项目。

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2025年辅助用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其他:本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各场站的项目单位有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余干县协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南昌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抚垦(抚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赛拉弗高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定标后中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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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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