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电磁环境测试等服务专有协议--20241211招标公告
2024-12-11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信科公司电磁环境测试等服务专有协议--202412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信科公司电磁环境测试等服务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简介:电磁环境测试等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天津市等中国大陆北方海上及陆地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平台、陆地终端厂、陆地通信基站等,具体服务点以招标人订单要求为准。 |
2025年1月 |
1.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有效期内的CNAS资质认定证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电磁环境测试业绩和1项已完成的电磁兼容性分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合同复印件;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日期、服务名称等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文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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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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