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流域晓麻溪、放牛坪石煤矿历史遗留废渣、下游底泥及矿洞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21、项目编号:y(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清江流域晓麻溪、放牛坪石煤矿历史遗留废渣、下游底泥及矿洞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监理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1(万元)
6、最高限价:61(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阶段(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同工程质保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员)总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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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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