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二阶段)一期施工项目软式透水管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12

公告截止时间:2024-12-17 16:00:00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二阶段)一期施工项目软式透水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二阶段)一期施工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软式透水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工程范围跨越龙湾二期3#、4#围区。二阶段工程建设总面积143.45万㎡,预留基础设施、市政配套等面积21.04万㎡。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二阶段主湖区开挖工程、三甲河开挖工程、5#~7#生态湿地(生态岛)建设工程、一阶段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和一阶段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建设。工程等别:Ⅲ等;排涝标准:50年一遇;河道及湖泊护岸建筑物级别 3 级建筑物。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软式透水管;

招标范围: 高强度软式透水管1000000m 。暂定工程量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4)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物资生产商或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贸企业。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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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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