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0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是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车辆检修专用设备及其他生产用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设计联络、安装、调试及验收、培训、竣工图资料等服务,需要土建基础及安装的设备要求卖方提供土建基础资料以及负责设备的安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34.10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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