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运维、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2
项目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运维、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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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 | |||||||||||||||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运维、处置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73,200.00元 | |||||||||||||||
最高限价:1573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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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校外处置、校内收集、暂存库的维护管理等,包括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规范包装(提供包装箱和新废液桶),从实验室内收集转运至暂存库、对暂存库进行维护管理、校内装车并将危废转移至校外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包括废弃化学试剂(含已知和未知化学成分试剂)、实验室废液、含有或沾染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含有机、无机、重金属、反应性、腐蚀性等)、实验动物尸体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5.5服务地点:河南师范大学 5.6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5.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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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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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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