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12-12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经科尔沁右翼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发改{2023}244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污水处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东至河西路,西至空地,南至河,北至居力很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后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5万m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构筑物工程,新建建构筑物工程,配套设备购置等。其中拆除构筑物31844.4m³,主要拆除水解酸化池、SBR 池、曝气生物滤池及配套鼓风机房、反洗水池等;新建建筑物720㎡,主要新建水解酸化池房间;新建构筑物24920.93m³,主要新建水解酸化池、A0生化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纤维转盘滤池等以及配套设备购置等。

2.3本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等从项目实施阶段至工程验收阶段所涉及的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2025年01月10日-2025年12月30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办理CA锁。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类似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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