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引水系统)招标公告

2024-1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引水系统)(重新招标)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闽发改网农业【2018】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营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引水系统)(重新招标)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引水系统)(重新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鼎市管阳镇;

2.2工程规模: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引水系统),引水隧洞桩号为0+000~16+229,其中衬砌段桩号为0+000~14+927,衬砌+压力钢管段桩号为14+927~16+229;另有6条施工支洞,共长4456m,进水口1处(含金属结构),集石坑1处、调压井1处、竖井一处;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11716908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412733元(含暂列金3412733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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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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