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昌分公司中心局电力室高压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批高压施工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2024-12-121.1 项目概况:
按照2024年隐患专项整治需要,金昌分公司中心局电力室高压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批对第二路电源(备供电源)外市电系统进行增容改造,需对高压施工服务框架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服务期 |
采购估算金额 |
1 |
2024年金昌分公司中心局电力室高压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批高压施工服务框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甘肃金昌 |
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
93.71 |
1.2.1采购内容:2024年金昌分公司中心局电力室高压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批高压施工服务框架,具体包括:第一路电源(主供电源)外市电系统、两孔穿线人行道210米、水泥路面130米,1500*1500电缆井3座,1800*3030*2200电缆井4座,配套电缆布线、接地(电缆400m,1800*3030*2200转角井1座)等施工服务。
1.2.2项目规模:93.71万元(含税,税率9%)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类型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含税) |
1 |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
台 |
5 |
22390.00 |
2 |
母线槽 |
m |
7 |
1616.00 |
3 |
电缆敷设 |
m |
20 |
30.60 |
4 |
10kV备供电源线路外线部分 |
项 |
50 |
47.99 |
5 |
20m水泥路面土方、垫层 |
m |
20 |
234.77 |
6 |
接地母线 |
m |
20 |
66.30 |
7 |
电缆井 |
座 |
1 |
31559.45 |
8 |
转角井 |
座 |
1 |
47779.54 |
9 |
10kV备供电源线路拆除部分 |
项 |
1 |
28950 |
10 |
T接点部分拆除 |
项 |
1 |
89250.00 |
11 |
电力室-生产楼室外线路部分 |
m |
540 |
313.30 |
12 |
水泥路面土方、垫层 |
m |
130 |
234.77 |
13 |
电缆保护管 |
m |
1238 |
299.30 |
14 |
高压室至低压室电缆 |
m |
45 |
823.08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 94 号)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4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6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2.1.7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1.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3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3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1年12月23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2.1不得存在情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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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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