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外电系统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2项目名称: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外电系统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捌仟柒佰柒拾捌元壹角(¥3,178,778.1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外电系统工程施工 |
一项 |
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捌仟柒佰柒拾捌元壹角(¥3,178,778.10)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的95%(即:人民币3019839.2元),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予以否决。
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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