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2025年污油泥及含油废物环保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2本招标项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2025年污油泥及含油废物环保处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
2.2 规模:704.70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计划投入成本费用 704.70 万元,含污油泥暂存点清理费、环保处置费,HSE费、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2)招标范围为:姬黄32区块、定42区块日常生产及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泥及含油废物由乙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拉运到乙方处理点进行环保处置,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日31日姬黄32区块污油泥环保处置量2500吨、其他含油废物环保处置量400吨;定42区块污油泥环保处置量2000吨,其他含油废物环保处置200吨。
预计数量、控制单价(含税)、金额:
序号 |
项目 |
预计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总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污油泥环保处置 |
4500 |
吨 |
1126.00 |
5067000.00 |
包含污油泥暂存点清理费、环保处置费,HSE费、运输费、税费 |
2 |
其他含油废物环保处置 |
600 |
吨 |
3300.00 |
1980000.00 |
|
3 |
合计 |
7047000.00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的证书有效期未包含整个服务期,须承诺证书到期截止前办理新的证书),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其他含油废物HW49(900-041-49)。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或合同)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运输(危险废物运输);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须具备满足3辆及以上危险废物运输服务重型罐式货车或重型自卸货车,每辆车需至少配置一名驾驶员和一名危货押运员(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押运员证等证明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经营业绩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危险废物HW08及HW49环保处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清单(注明甲方联系方式)、合同(至少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显示合同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1)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事故。
(2)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与招标人未发生过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8)投标人不得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合作油田(长庆油田)、华油集团的失信企业名录中。
以上(3)-(8)项内容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截图为准,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在项目实施期间需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更换,且在履行期间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并提供承诺书。
(2)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需配备专职安全人员1人,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7其他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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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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