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35千伏电力架空外线及变配电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
2.项目名称:某部35千伏电力架空外线及变配电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青海某部。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备注

1

某部35千伏电力架空外线及变配电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青海某部

 

2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为44.32万元,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供应商必须整体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成交项目进行分包;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供应商选取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http://www.plap.cn/)上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预审资质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参加本次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并附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

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八)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意:预审材料仅作为报名确认,不作为资格审查结果。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12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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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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