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济三电力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济三电力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济三电力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济三电力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主要涉及区域包括济三电力、邹城、济宁等。班车运行路线如下:班车站点路线(大班每日往返、小班每日三次往返): 线路1:邹城-电厂大班车一号车(56座):(6:40发车)万佳阳光城--东城花园--孟子大剧院--马庄--油龙大厦--总院北门--欧陆商城--国贸家具城--济三电力 线路2:邹城-电厂大班车二号车(56座):(6:35发车)兖矿技师学院--鑫源国际城--龙贵广场--30米桥--万家乐--华聚能源--大学城--济邹路路口--济三电力 线路3:邹城-电厂大班车三号车(56座):(6:45发车)摩崖商场--八中加油站--昌平花园--20米桥--铁西百货大楼--南屯矿救护队--北宿家属院--济三电力 线路4:济宁-电厂大班车四号车(20座):(7:00发车)济宁煤化公司医院—济州上城—济东新村—济三电力 线路5:邹城-电厂小班班车(50座):(6:20发车/14:20发车/22:20发车)万佳阳光城--东城花园--孟子大剧院--马庄--鑫源国际城—邹城四中--兖矿东华(财政局)—八中加油站--龙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0米桥--总院北门--欧陆商城--国贸家具城(十字路口西泰清洗浴)--济邹路小贾村指示牌(加油站)--南屯矿救护队--太平镇郭里路口--济三电力 注:三值走国贸家具城往南,三值外走国贸家具城往西 线路6:济宁-电厂小班车车(15座):(6:40发车/14:40发车/22:40发车)济宁煤化公司医院—济州上城—北湖车站南路—济东新村—济三电力 节假日:邹城早班班车(大班车)节假日调整为2辆;济宁早班班车与大班班车调整为一辆。共(115天) 线路1:邹城-电厂大班车(56座):(6:20发车)东城花园--孟子大剧院--马庄--油龙大厦--鑫源国际城--龙贵广场--30米桥--华聚能源--大学城--济邹路路口--济三电力 线路2:邹城-电厂大班车(56座):(6:35发车)摩崖商场--八中加油站--昌平花园--20米桥--欧陆商城--国贸家具城(十字路口泰清洗浴)--南屯矿救护队--北宿家属院--济三电力 线路3:济宁-电厂大班车四号车(30座):(6:40发车)济宁煤化公司医院—济州上城—北湖车站南路—济东新村—济三电力
1.招标方办公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济三电力公司。
2.投标人提供车辆由投标人组织运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招标方租赁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仅用于招标方员工上下班以及招标方的其他经营活动使用;上路车辆满足现行安全、环保等相关国家标准。
3.中标单位提供安全可靠、性能稳定、清洁卫生、各种必备手续齐全车辆,车辆要求证照齐全、车况符合国家客运车辆标准要求,需为2021年以后购置的车辆。由中标单位驾驶和运营、安全管理,分别用作招标单位早、中、夜班职工上下班通勤交通班车。中标单位应将该通勤车辆的有关手续、公司资质、车辆保险和驾驶证件等资料复印件交付招标单位。
注:如上述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而无法安全正常运行时,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更换车辆手续和保险俱全的同类型车辆,临时用于招标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通勤车辆。
4.中标单位必须足额购买通勤车辆应缴纳的各类车辆保险和乘坐人员保险,保证通勤车辆及乘客人身安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通勤车辆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乘车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确定的乘车时间、站点(即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允许停靠处)、路线派车,确保每天正常接送职工上下班。未经招标单位管理部门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调整行车路线、站点。如招标单位因生产及其他原因,调整职工下班乘车时间,中标单位也应积极配合,但招标单位必须提前通知中标单位驾驶员。
6.通通勤车辆的日常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完全负责。中标单位应做好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健康状况查体。中标单位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厂区治安管理制度,在厂区内不得随意丢弃车内杂物;并严格验证、核实招标单位职工身份,杜绝非电厂职工乘车。
7.班车线路及服务费用
8.班车时间、站点线路详见(附件):济三电力公司班车乘车时间、站点、路线一览表。
9.服务费用:合同期内车辆结算价格执行中标结果,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开具季度车辆租赁发票,招标单位于次月结算。
10.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班车车型(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情况除外),不得无故发生晚点、甩客现象。否则,招标单位不予支付当日班车服务费。中标单位应做好通勤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卫生及座椅清洁。
11.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招标单位上级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时,招标单位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单位。
1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合理增调车辆、班次和停送地点。在济宁市范围内及邹城市范围内增加停送地点时,招标人不再增加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期内车辆结算价格执行中标结果,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开具季度车辆租赁发票,招标单位于次月结算。
服务期:合同签订完成后,提供运输服务12个月。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济三电力公司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应有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班车租赁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通勤运输服务:具有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所,有健全的通勤服务体系,在通勤服务行业有良好的信誉。能够提供24小时车辆救援及车辆调度,具有完备的相关保障措施和设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无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6.提供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驾驶人员,要求具有驾驶大客车的资质(A1证),大客车驾龄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早、中、夜班工作,提供近三年无事故记录证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