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ZC-
二、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滤棒库智能监测与分析系统研发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绵阳卷烟厂滤棒库智能监测与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
3.项目的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4.预算金额:38.9万元(不含税)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要求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本项目属于信息化项目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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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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