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渤海钻探苏里格分公司2024-2025年12大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气井泡沫排水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苏里格分公司生产需求,现对12大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气井泡沫排水剂)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预估金额769.04万元(含税)。

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止。本次招标为带量采购,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中标总金额,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采购计划,若采购价格有效期到期时(即2025年12月31日)仍未完成全部采购计划,则本项目终止采购

6、交货地点: 渤海钻探苏里格分公司各采气作业区。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12071302气井泡沫排水剂)供应商,不接受中国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供应商状态为“中止”或“终止”、投标产品状态为“冻结”或“暂停”的投标人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认证范围必须覆盖气井泡沫排水剂)。

(四)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7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三天为止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标的物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应由投标人送检,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2-14 08:00:00 至 2024-12-19 23:59:59(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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