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探测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4-12-13
1.采购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探测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谈判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探测仪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单位

备注

1

矿井地质探测仪

DTC300

1个

需有煤安证

(*为必须提供的配件)

序号

装备名称

主要部件

参考部件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井地质探测仪

*矿井地质探测仪主机

DTC300

1

需有煤安证

2

*四通道信号采集线A

 

1

需有煤安证

3

*四通道信号采集线B

 

1

 

4

外触发启动线缆

 

1

 

5

压电触发线缆

 

10

 

6

启动延长线

 

1

 

7

检波器

 

16

 

8

检波器延长钎

 

8

 

9

震波耦合器

 

1

 

10

防爆铜锤

 

1

 

11

用户使用手册

 

1

 

12

*产品合格证、防爆证、安标证

 

1

 

 

*注:谈判商有义务提供满足系统完整性和系统相关功能的设备和技术,因此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清单所列设备。供货的设备及材料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设备,并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2.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5其他说明:无

3.谈判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供应商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谈判商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都须提供相应证明(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并提供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在最五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4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明文件)。

3.5谈判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预警清单、黑名单、负面清单。

3.6其他要求:各谈判商谈判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与;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注册方式:

(公开竞谈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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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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