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①湿法作业的砂砾石/山石母材不分品类最高限价为17元/吨;②湿法作业的山砂母材不分品类最高限价为10元/吨;③干法作业的山石不分成品品类,最高限价为12元/吨。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按照加工母材品类及加工工艺分别报价:①湿法作业的砂砾石/山石母材不分品类最高限价为17元/吨;②湿法作业的山砂母材不分品类最高限价为10元/吨;③干法作业的山石不分成品品类,最高限价为12元/吨。
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公司承接砂石骨料加工服务,砂石母材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砂石母材妥善保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加工任务,以自有场地、设备、技术和劳务提供砂石加工服务并向采购人交付加工合格的砂石成品。项目要求位于除港口镇以外的宁国市其他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由中标人负责,要求提供不低于30亩的工业用地,项目设备投资不低于800万元,项目资金由中标人提供,要求提供一整套固定砂石生产线包括但不限于:给料系统、破碎系统、清洗系统、筛分系统、输运系统、环保设备系统及污泥干化处理系统等。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采购人现有一套砂石生产设备和一套环保除尘设备,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所有的设备进行购买(设备总评估价值约300万元),购买金额以最终处置价款为准,购买资金由中标人承担,项目设计及设备选型方案需提前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项目设计要求达到环保部门标准,场地要求硬化并建设封闭式厂房。根据采购人后期需求,中标人须具备随时投入干法生产线的能力,要求干法线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达到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标准以环评、安评验收合格为准),场地亦由中标人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投产,中标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期限,到期后双方进入项目清算及退场。
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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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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