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海西高新技术企业港软件开发基地(数字福建VR“双创”产业孵化基地)C地块园区景观石材修复等零星项目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4-12-1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湖•海西高新技术企业港软件开发基地(数字福建VR“双创”产业孵化基地)C地块园区景观石材修复等零星项目维修工程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园区景观石材修复等零星项目维修工程 |
1项 |
1546363.00 |
否 |
1546363.00 |
150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须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则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单位员工,并单独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4.2、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3、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和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4.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6、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住建部或各地行政监管部门发文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其他”)。
4.7、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4.8、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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