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黄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电动窗帘招标公告

2024-1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黄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电动窗帘采购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黄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款 ,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黄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地上9层,地下室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41.18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存在部分剪力墙,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层二级、地下二层三级,基础采用灌注桩+抗水筏板。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黄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经理部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开发区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东区)奥体大道以北,科创大厦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3301 ㎡,三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8964.4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7699.85 ㎡,地下建筑面积为 11264.61 ㎡;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地上9层,地下室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41.18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存在部分剪力墙,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层二级、地下二层三级,基础采用灌注桩+抗水筏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和附件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符合资格要求。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条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系投标人员工,并在中标后具备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须具备以下资格:
(1)登记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满 1 年。

(2)资质许可要求: 具有报价货物的销售资格或生产相关资质,经验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 100 万元,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自行编制或经第三方审计均可。

(4)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 2022年 1 月 1 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资料 1 份或以上。

(5)信誉要求: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 。

3.3 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件中投标。

3.4 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

5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2024 024年年12 12月月18 1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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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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