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预算金额(元): 13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31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
审计服务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1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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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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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施工开始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3 00:00:00 至 2024-12-2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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