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航标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

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航标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航标维护服务 项目已由 审批 机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航标维护服务

服务地点: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

项目规模(风电场装机):风电场装机350MW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江苏国信如东海上风力发电场内13座灯桩、5座AIS实体航标进行维护,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航标设施的日常巡视、技术检测、现场检修、定期维护保养、巡检、应急抢修、巡检资料整编及分析工作。

航标服务及日常巡视所需船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服务期限:本项目维护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企业资质(同时满足(1)、(2)项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

(1)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航标工程施工或维护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合同范围和内容相关页面、合同签订日期页,原件备查)。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证书、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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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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