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智能骨科手术机器人辅助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4-1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智能骨科手术机器人辅助服务(第三次) 已审批,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大 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2H
2 .2招标项目名称
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智能骨科手术机器人辅助服务(第三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智能骨科手术机器人辅助服务(第三次)不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
医院以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引进骨科手术机器人,提供骨科手术机器人技术服务手术、临床 技术支持等;
供应商为医院提供骨科手术机器人技术支持服务,即承担本项目技术主体所涉及装备的维 修、保养、计量、软硬件换代更新等。
供应商为医院提供至少1名技术人员进行驻场服务,负责临床医护人员培训带教并建立初步 规范,辅助开展骨科手术机器人手术时技术服务;驻场人员要求经过机器人操作培训合格,持 证上岗。
根据医院临床、科研需要,供应商配合医院完成基于医院临床需求的科研与学术支持,即:可 协助医院对接相关技术资源,可提供远程手术支持、远程专家会诊等服务。
供应商配合医院完善技术服务的建设标准、管理规范、临床应用标准等工作,建成骨科手术 机器人应用、科研、示范、推广、培训、教学、质控、创新基地。
供应商免费提供包含关节置换手术辅助功能和创伤手术辅助功能手术机器人设备及系统1 套(如提供2套,配合实现上述功能视为满足),并于2年内免费提供机器人辅助脊柱手术 功能。
2.5 项目地点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2.6 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具备关节置换手术辅助功能和创伤手术辅助功能的 手术机器人系统设备(全新)及涉及的工具包等软硬件调试完毕(谈判时另有约定的,按约 定执行)。在合同签订2年内,须按需求方要求,提供机器人辅助脊柱手术功能,成交单位 应在接到需求方通知后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注:项目功能需求(具备关节置换、创伤、脊柱手术机器人)满足方式可为不同品牌。
2.7 质量标准
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具 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其他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 件;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或国内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直 接或逐级授权,但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 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3日19:00—2024年12月18日19: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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