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虚拟演播和录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
一、项目名称:某部虚拟演播和录音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范围包括:演播室虚拟设备及安装,虚拟绿箱装修施工,导播间、录音棚设备及安装,录音棚的声学装修,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施工单位需完成清单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和原有旧设备的联调,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2.项目预算:42万元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项目地点:辽宁沈阳

5.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说明”且不得超过总金额30%,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业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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