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5年春节过节物资采购项目标段一(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4-12-13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春节过节物资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5年春节过节物资粮油提货券采购项目,项目预估总额69.72万元(含税),其中标段一预估含税总额445800元。。供货地点:湖南株洲,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1.2.2划分标段情况:
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本次仅进行标段一采购,选取1名成交人。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标段一 |
株洲市区粮油提货券 |
445800 |
合计 |
445800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有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需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1.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1. 响应文件的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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