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流源头区域管理保护政策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8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一 |
1 |
福建省河流源头区域管理保护政策研究项目 |
一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98,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审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七)谈判小组将在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各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八)报价人须具备河湖管理保护研究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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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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