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办公用房改造和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41、项目编号:42(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宝塔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办公用房改造和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7(万元)
6、最高限价:90.06547(万元)
7、采购需求:
将中南路36号宝塔河街道大楼8、9层改造为综合执法中心办公用房和街道会议室;将街道一楼改造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改造负一楼作为地下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室内拆除工程、维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2)具体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