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船厂码头前沿疏浚工程船舶机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1.1项目名称:口岸船厂码头前沿疏浚工程船舶机械租赁项目。
1.2招标控制价:¥11520000.00元。
1.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1.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7工程概况:疏浚区位于长江扬中河段太平洲左汊左岸南官河口下游侧的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造船工程前沿港池水域,具体包括舾装码头、万吨船台、1#5万吨级船台、2#5万吨级船台和港池码头前沿停泊区及回旋水域范围。疏浚区面积约31.33万m2,平均长度650m,平均宽度482m,现状河底高程-6.0m~-1.5m,疏浚控制高程为-6.0m,疏浚区岸侧边坡坡比取1:4,上下游侧边坡坡比取1:6,疏浚总量76.46万m³(不含超挖工程量及施工期回淤量)。
1.8其他要求:(1)中标人协助对接水利、海事等监管部门,配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海事作业许可证办理、海宇安全维护费、船舶进场及待检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中标人须做好安全维护,确保施工人员及作业船舶安全,保证现场整洁、有序。(3)若中标人施工过程中进度滞后,招标人发提醒函要求增加或调整施工船舶,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增补施工船舶,一切增加的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或者招标人两次提醒函后仍未整改直接办理退场手续。(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超深、超宽作业,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5)招标工程量为暂估量,采砂方量的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上岸的干砂量确定,项目结算价=经确认的干砂量*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价。(6)严格执行合同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20000元。(7)疏浚弃土为国有资产,中标人不得自行处置,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内容需包含船舶或机械租赁。
2.2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需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且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5投标人至少需投入:
①1艘绞吸式挖泥船,必须具备直吹功能(疏浚砂装船工艺为:施工船→运输船)或平台装驳功能(疏浚砂装船工艺为:施工船→管线→平台→运输船);
②1艘抓斗式挖泥船,须有自航功能(疏浚砂装船工艺为:施工船→运输船);
③核载吨位3000吨及以上运输作业船舶5艘(均具有沥水功能)。
备注:施工作业及运输船舶可以自有或者租赁,自有船舶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证书和船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船舶应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证书和船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租赁船舶且同一艘船舶只能用于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疏浚量20万方及以上类似疏浚项目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验收报告)。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未在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租赁船舶且同一艘船舶只能用于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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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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