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涂布车间净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3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涂布车间净化提升工程/(0724-2420Z1928938)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涂布车间净化提升工程

1项

人民币105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招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经营异常名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需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有1份车间净化工程的业绩(净化等级1000或更高,净化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或以上),工程已通过验收,投标时须提供合同与验收文件等证明文件。

9、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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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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