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准东区域煤炭采购及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4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准东区域煤炭采购及运输项目已由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3.工程规模:采购及运输一批准东煤炭热值区4600-4800大卡:15万吨。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登录后查看) |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准东区域煤炭采购及运输项目 | 采购及运输一批准东煤炭热值区4600-4800大卡:15万吨。(详见招标文件) | 3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质:①供应煤炭单位资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运输单位资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符合国家道路货运车辆认定载重标准吨位的车辆;③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文件,指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配送运输能力、物流管理控制能力。须提供近三年内招标内容相类似的煤炭供应及运输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指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供应煤炭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供应煤炭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信誉要求: ①信誉基本要求: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报告下载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9日 23时59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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