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南里渡取水浮船及安装磋商公告
2024-12-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6578万元
5.最高限价:165.6578万元
6.采购需求:恩施市南里渡取水浮船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要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4.4供应商应具备《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制造商的资料(浮船制造商应具备《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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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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