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溢、昊安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风机油品检测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2024-12-1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溢、昊安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风机油品检测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溢、昊安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风机油品检测设备采购【重新招标】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洮南市。

2.2 交货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2.3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运动粘度测试仪、自动酸值测试仪、自动色度测量仪、泡沫特性测试仪、自动微量水分仪、多功能光谱分析仪、颗粒度测试仪等风机油品检测设备(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行业油品检测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合同供货范围至少包含一套油品检测仪器),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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