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447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应急救援排水中心(河南省应急航空救援中心)2025年度河南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租赁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18,723,400.00元 |
最高限价:187234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42263-1 |
2025年全年租赁飞机一架 |
13067000 |
13067000 |
2 |
豫政采(2)20242263-2 |
2025年防火紧要期租赁 |
5656400 |
56564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在服务期限内租赁直升机,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应急航空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巡护飞行、火情侦察及传输、吊桶灭火、防火宣传、救援演训、机(索、滑)降救援、物资空投空运等应急救援及其他采购人指定的任务。
5.2租用数量:2 架(其中包1一架,包2一架)。
5.3服务期限:包1:以合同签订开航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航,每天保底0.8小时。具体航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包2:以合同签订开航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结航,每天保底0.8小时;2025年11月1日开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航,每天保底 0.8小时。具体航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5.4服务地点:河南省境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标包划分:2个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参与2个包,限中标1个包,依据包号(从1到2)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在包1中已被推荐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供应商在包2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顺序按得分排序顺延。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作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8供应商运行规范中应具备旋翼机B类外载荷(吊挂)运行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供应商具备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且三证在本公司名下或已加入本公司运行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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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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