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单体建筑燃气工程-燃气辐射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单体建筑燃气工程-燃气辐射板采购项目已经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航华北函【2020】194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1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单体建筑燃气工程-燃气辐射板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

2.3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2.4规模及内容:燃气辐射板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并通过调试验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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