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2024-12-16

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35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35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合金事业部合金线杆区炉前、华二铸造炉前精炼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操作,炉前高温使人工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劳动强度较高,操作质量不高,急需自动化设备完成炉前精炼作业,提升质量与效率。当前精炼操作是人工手持吹管,吹管一端连接精炼剂储罐和氮气源,另一端伸入混合炉中的铝合金液面下(距离炉底约15cm),精炼操作过程完全由人工移动吹管实现对各个角落的精炼剂覆盖。为实现合金事业部合金杆线区、华二铸造区自动精炼作业的目标,采购2台能遥控控制,带行走、倾翻、冷却系统的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以适用于合金事业部炉前精炼作业。

2.4项目地点: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项目所在地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采购2台能遥控控制,带行走、倾翻、冷却系统的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终验收、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及现场实施联络,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供;包含工程全过程服务和售后服务。按交钥匙工程标准实施。

2.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设备终验收、培训等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销售或安装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00至 2024年12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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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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